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建设成效的实施意见
赣农厅办字〔2022〕15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建设成效的意见》(农办建〔2022〕3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成效,现就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实施
各地要认真落实《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快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农明〔2021〕24号)要求,6月底前完成设区市级、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规划编制重点内容,加强对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规划审核备案管理,确保规划任务落实落细,提升规划编制质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项目布局、实地踏勘、成果论证等工作,在县级规划中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为后续项目实施打下良好基础。要压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避免采用“飞地”形式变通落实建设任务,不能将建设在本省区域外的高标准农田纳入规划建设任务,已经建设并纳入的,要在规划实施期内逐步退出;要认真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开展项目建设,提升建设质量。
二、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明确项目安排优先序,年度实施项目应为已经纳入储备库的项目,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 的滚动接续机制,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现象。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内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将符合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要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在全面落实“三进三出”实地测绘和勘察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明确项目建设技术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建设内容,有针对性提升高标准农田生产能力、灌溉能力和排涝能力,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在重点设计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建设内容的同时,统筹开展地力培肥等耕地质量提升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鼓励采取在线编报、网上评审、电子招标等方式,建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概(预)算文件编制申报、审查审批和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快速通道,依法依规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缩短项目准备周期。要提前研究明确工程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
三、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
各地要加快工程实施招投标工作,及早选定施工、监理单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要及时组织项目开工,加快项目工程实施,及早形成实物工程量。要做好调度,及时将项目开工、进度等信息录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要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公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调整审批、质量检测等制度规定,细化施工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建设,把好材料设备进场关,做好隐蔽工程施工等关键环节质量管理。要加快已完工项目单项工程验收、县级初验和设区市全面验收,全面核查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按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要规范从业单位管理,严把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机构承接相关业务。严禁将工程肢解倒手转包,严防严查严处偷工减料、赶工省钱等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
四、切实做好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加强对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加快提款报账、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范围使用资金,据实列支勘测设计、项目评审、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工程检测、项目验收等必要费用,防止资金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或长期闲置。要按照合同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预付款、进度款拨付,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按规定和合同及时拨付工程款。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实施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要依法依规用好结余结转资金,充分发挥结余结转资金作用,保障项目建设成效。
五、切实做好建后管护利用
各地要全面落实“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标准和责任,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健全公共财政预算、集体经济投入、经营主体自筹等多元化合理保障机制,逐步将2011年以来建成项目全部列入管护范围。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成熟的管护经验和管护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护、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精细化管护、引入专业化市场化管护主体等,提升建后管护水平。要强化高标准农田利用管理,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已经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要根据作物周期、生产现状及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等,明确时间表,逐步有序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
六、切实做好信息上图入库
各地要积极运用遥感监控等技术,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按照上图入库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上图入库。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项目立项、完工、验收三个阶段,及时、规范、准确填报项目基础信息,精确定位项目区空间位置,确保填报信息与相关审批、验收等文件一致。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项目信息审核把关,逐个项目开展立项、实施、竣工验收和空间位置等数据核实,确保项目上图入库信息客观准确。各地可结合“十二五”以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清查评估整改成果和2019年以来新立项项目上图入库信息,构建本级农田建设“一张图”,利用国土“三调”数据成果,开展项目空间位置去重、地类套合和空间数据分析等。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遥感、“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不断提升农田建设信息化数字化管理水平。
2022年5月23日